德州金茂化工有限公司
危险废物环境防治信息
危险废物管理规定:
1. 危险废物的收集、暂存、转移、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;
2.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、暂存、转移、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、场所,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;
3.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,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、产生量、流向、贮存、处置等有关资料;
4. 禁止向环境倾倒、堆置危险废物;
5.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、暂存、转移、处置;
6.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,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,未经批准,不得进行转移;
7. 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;
8. 运输危险废物,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,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。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;
9. 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,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,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;
10.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,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,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,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,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,接受调查处理;
11.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;
12. 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,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,将按公司《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》对违规者进行处罚,情节严重者,送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危险废物贮存环节及责任人
序号
|
危险废物名称 |
危废类别 |
危废代码 |
备注 |
1 |
污 泥 |
HW12 |
264-012-12 |
责任人: 刘俊红 联系电话:13869263845 |
2 |
废活性炭 |
HW12 |
264-011-12 |
|
3 |
废活性炭 |
HW49 |
900-039-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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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废包装袋 |
HW49 |
900-041-49 |
|
5 |
废 滤 布 |
HW49 |
900-041-49 |
危废产生流程图:
废包装袋的产生在车间合成工段,具体的产生流程如下:
废滤布的产生在车间压滤工段,具体的产生流程如下:
污水主体工艺为“三效蒸发器+PH调节+活性炭脱色+絮凝沉淀+曝气+达标排水”处理工艺,污泥、废活性炭产生流程如下: